根據《黎平縣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》的有關規定,通過筆試、面試、體檢、政審考察等程序,經研究,擬聘用吳明秋為我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?,F將吳明秋擬聘用為我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向社會進行公示,接受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,如發現有不符合聘用條件或有違法違紀行為的,掌握確鑿證據者,請在公示期內予以舉報。
一、公示期:10天(2022年3月30日-4月8日)。
二、舉報電話:0855-6221835(縣紀委監委);
0855-6223326(縣招考辦公室)。
黎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
2022年3月30日
(信息來源:http://www.lp.gov.cn/newsite/xwdt/gsgg_5768869/202203/t20220330_73187324.html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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